原题:基层民政部门如何在社区治理创新中发挥作用
——以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为例
当前,我国社区建设面临着资源分散、居民参与不足、社区自治组织行政化倾向严重、社区服务单一、社区的凝聚力不强、社区的保障条件不足等多个问题。民政部门虽然是社区建设的牵头部门,但既不管社区的人、又不管社区的钱,没有硬手段,如何有效发挥作用?对此,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给出了答案。
作用一:建制度。泉山区民政局积极协助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 创新社会治理的意见》、《关于推行社区“大党委”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泉山区“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机制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区推行“政社互动”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意见》、《关于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泉山区开展“无台账”社区试点工作方案》等若干个政策文件,明确了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为该区社区建设提供了指引和依据。其中,对社区志愿者注册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配备、社区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达标率、新建社区的办公用房面积等都作了量化规定。
作用二,建机制。推动建立以社区“大党委”为引领和核心,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通力合作的社区管理机制,凝聚分散资源,形成社区合力。全区114个社区全部组建了由社区民警、属地学校、驻区各级单位、社区民情指导员、新闻记者、社区助理等负责人组成的社区“大党委”,社区工作通过“大党委”拧成了“一股绳”,工作资源形成了“一盘棋”,工作形势由一家“独唱”转变为大家“合唱”。在社区大党委的领导下,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共同参与,四方建立“联工委”合署办公,分类解决社区建设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与政府行政管理有效衔接,提升了社区自治能力。
作用三,建平台。在苏北地区首家组建社区建设办公室,对社区建设扎口管理、统筹推进,实现社区建设有人抓、有人管。社区办依据“问题导向”原则,结合泉山发展实际,开展社区建设调研,制定社区工作规划,细化实施标准,量化指标评价体系,推动社区建设部署落到实处。按照“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原则,完善区级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将政府职能部门的社会事务服务项目全部纳入服务中心。建设泉山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社区自治力量,全区注册登记社会组织462个,97家和谐社区全部成立了“社会组织工作室”。
作用四,理权责。制定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职事项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两份“清单”,试点采取用委托协议的形式明确双方职责,建立“政社互动”新机制,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联通互动,缩短政府管理“长臂效应” ,改变社区居委会“软肩现状”。试行社区工作申报准入,依法规范社区自治工作。以“减轻社区负担、激发社区活力”为切入点,社区台账由以前的涉及32个部门25类110项精简为涉及22个部门5大类49项,试点创建“无台账”社区14家。开展“智慧社区”建设,通过建立“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的信息采集制度,构建“智慧泉山”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增强社区公共服务实效。
作用五,强服务。结合“城更靓”行动,对高档住宅小区、商品房住宅小区、老旧小区、社会保障房住宅小区、散居住宅小区、涉农小区等6类小区,分类开展综合整治。协调推进“四起来”工程(亮起来、绿起来、畅起来、净起来),设立专项资金,加大老旧小区整治投入。不断健全就业创业、文化文明、医疗保健、公共安全、社区建设等服务体系,全方位促进群众就业创业,多层次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多举措增强群众安全感,大力度优化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幸福指数。
作用六,实基础。以社区书记、主任、业委会主任、物业公司负责人、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公益组织负责人等为重点,开展系列培训,通过社区实务专题讲座、政策宣讲、拓展训练、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途径,提高社区工作“领头羊”的综合素质,带动各方力量参与社区建设。通过《泉山区社区建设工作简报》,收集整理社区建设政策法规、社区工作经验访谈、物业管理难点透视、小区治理热点聚焦、公益服务好人好事等,上传下达,反馈信息,沟通民情,为社区建设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向街道、社区派出14名正科级后备干部作为社区指导员和114名副科级后备干部作为社区民情联络员,开展“社区两员携手下基层”活动,通过走家入户,深入社区,共计收集梳理了社区建设问题1056件,已通过协办和区级层面联动协调解决65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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