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少年"问题不能仅仅作为个案工作展开服务

2014-11-18 15:14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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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不能仅仅围绕案主面临的问题本身开展工作,要从“点”到“面”,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整合资源、寻求协助,灵活运用开展小组工作、社区工作技巧,拓展司法矫正社工服务范围,加强法律宣传、心理疏导,尽量避免或减少“问题少年”的犯罪动向,改善青少年的周边生活环境。

作者:乐缘社工服务中心 陈永恒

海天(化名),男,15岁,一名中学生。平时善于与人交流,关心邻里、乐于助人,在朋友和同学眼中,是一个“讲义气、够哥们”的男孩。因“讲义气”帮助同学海生(化名)教训一下有矛盾的海军(化名),参与打架斗殴事件,打斗后海生向海军索要50元人民币,案中服务对象海天被告涉嫌抢劫罪进行社区矫正,案发后辍学。

针对海天的家庭、社区、学校、派出所进行综合调查查访,海天父母依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疏于对孩子的管教,平时也教育孩子不要跟着“坏孩子”一块玩耍,邻里对海天评价良好,热心帮忙,都表示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希望通过社区矫正进行再教育和法律普及。

此案例,社工对案主拟进行心理疏导、就业援助、价值观的塑造、法律知识教育开展工作,同时引导家庭(父母)正视孩子的失足问题,通过赋能与教导,帮助案主发挥计算机应用特长,达到增能就业的目的,通过谈话、学习互动,完成价值观的塑造与法律知识教育。

通过海天的案例,社工反思社区、学校、家庭在对“问题少年”、“失足少年”进行教育的缺失与不足,同时反思社工自身在社区、学校、家庭社会工作中的作用,不能仅仅围绕案主面临的问题本身开展工作,要从“点”到“面”,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整合资源、寻求协助,灵活运用开展小组工作、社区工作技巧,拓展司法矫正社工服务范围,加强法律宣传、心理疏导,尽量避免或减少“问题少年”的犯罪动向,改善青少年的周边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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