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案主来电话询问营业员培训班的开班日期,社工说会马上联系相关部门,给她一个明确的答复。通过与培训学校的联系,了解到由于培训的人数不满,可能还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开班,但具体的开班日期目前还不能确定下来。社工认为,既然培训班一时还开不出来,那社工就利用这段时间,让案主去参加社区“编织社”的劳动,不但能提供案主与社会接触和锻炼的机会,还能提高她的动手能力和与社会交往的能力。社工把这个想法与案主进行了电话沟通,案主回答表示非常想参加,并希望社工尽快安排。
这次服务,社工以“以人为本”的宗旨,提供了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方式,并且充分利用了社会资源。
第四节:社工联系了“手工编织社”及负责老师,并把案主的情况进行了简要的介绍,负责老师表示可以接收案主来“编织社”,社工当即约定了带案主来“编织社”的时间。
第二天,社工通知案主来社工点,带她去“编织社”,在去“编织社”的路上,我们进行了交谈,了解到现在案主的妈妈能够让她独立地去办些事了,比如买东西,找工作,给她的压力也少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天天在她面前唠叨。社工告诉案主要体谅父母的心情,平时多帮母亲做点家务。快到“编织社”时,社工向案主讲述了一些参加劳动的注意事项,要礼貌、虚心、细心。到了“编织社”,社工为案主引见了负责老师,让她参观了“编织社”的作品展览室和工作环境,案主非常满意,表示明天一早九点就会来“编织社”参加劳动。
过了一天,社工进行了跟踪,来到“编织社”,此时案主正在请教老师怎么编织花样,老师也手把手地教她,看到她全神贯注地样子,社工由衷地为她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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