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中社区两委与社区居民的关系

2021-05-20 09:37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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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的规定,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的自治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六大类服务。在社区当下的实际中,社区居委会成员是特殊编制,工资由财政拨款,在很多人认知里,居委会就是政府。“居委会不给我解决问题,就是政府不作为”。为此,社区居委会饱受12345投诉之苦。那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居民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按照《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的规定,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的自治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六大类服务。在社区当下的实际中,社区居委会成员是特殊编制,工资由财政拨款,在很多人认知里,居委会就是政府。“居委会不给我解决问题,就是政府不作为”。为此,社区居委会饱受12345投诉之苦。那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居民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在我的观察中,我觉得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居民更像是处于恋爱期的情侣,既要相互依存,又要有各自的空间。

丨01

在社区工作的初期,社区两委成员“哄”着居民。

我理解的社区工作初期,一方面是指新成立的社区,社区居委会刚刚建立;另一方面也是指这个社区已经有社区居委会了,但是社区的居民基础还比较薄弱。你也可能会问,怎么才算是居民基础薄弱?

按照“二八原则”,社区中 80%的人都属于不关注社区,或者是对社区没有兴趣的,这也是社区居委会要接纳的,不是所有的人对社区有需求的。在这剩余的 20%中,大概有 3%会是社区的“铁粉”,也就是核心骨干。大家可以对照着看一下。还有一个简单的评价标准,就是看当社区居委会的活动与社区居民自己的事情冲突的时候,居民选择参加哪个。

当处在社区居民基础比较薄弱的时期,社区两委成员又想快速的与社区居民建立关系的时候,活动是最好的方式。社区可能会开展各种各样社区居民喜闻乐见的活动,节庆类、亲子类、手工类、文体类等等。注意,此时的活动更大的是社区两委成员有需求。

虽然送礼物会获得居民的欢心,但是也会存在着很大的隐患(以后居民有礼物就来,没有就不来,可咋办呢?),个人不太建议活动前后给居民送小礼物。

通过活动把社区居民“哄”高兴了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在这过程中发现一些积极的人,可能是活动结束后主动留下来帮忙收拾场地的人;也可能是在活动开始前主动帮忙宣传的人。找到这些人,夸赞ta,支持ta,成长为社区中积极的居民骨干,为社区治理的开展奠定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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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02

在社区工作的磨合期,社区两委成员“陪”着居民。

当社区两委成员找到了一些积极的居民,确立了基础的关系,双方开始进入到磨合期。在磨合期,双方难免会因为一些价值观念、做事方法的不同而产生一些冲突,社区两委成员要陪着居民一起,学会如何用更理性的方式来处理这些冲突。

陪伴的过程,也是赋能的过程。赋能的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居民如何了解社区,居民如何参与社区的渠道/途径,如何成为志愿者、志愿者基础知识等。

当然,这个陪着的过程少不了的就是“赞美的力量”。在各种场合下,有技巧的夸赞居民做的具体事项,让 ta 觉得自己被需要,让居民知道,“哦,我还可以做这些”,从而激发居民参与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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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03

在社区工作的运转期,社区两委成员“助力”居民。

经过了双方的磨合,工作开始走入正规。居民可能也有一些自己的想法和意愿要做的事情(利人利己,不违背公共利益)。这时候,是需要社区两委成员共享资源、支持居民服务的时候。

这个支持一方面是包含场地、物资等在内的硬件支持;也包含如何做好一场活动,如何开展一次会议,如何动员居民参与,如何做好组织等赋能支持;更包含居民情绪支持等软性服务。 

最后我想说的是,其实社区两委成员与社区居民的关系并不复杂,只要双方是认真的,真诚的,彼此信任的,双方都朝着好的方向去努力,这样的关系才更能持久。

注:为了让大家更好的理解社区两委与社区居民的关系,我把关系拆分出来了阶段,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这些可能都是交织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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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济南市历下区社会工作服务总站

(投稿单位:济南社会工作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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