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能也要赋权——权力视角下的赋权增能理论思考

刘备备 2019-01-22 10:25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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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翻阅资料中发现,不少学者或一线工作者认为赋权增能理论存在的缺陷是过于强调个人层面的工作,而针对社会环境的努力较少,这在我看来是一种偏见,因为赋权增能理论不只是要增能,也要赋权。

增能也要赋权

——权力视角下的赋权增能理论思考

我是某街道办事处岗位社工,近期被临时安排在“退伍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登记”采集点上,协助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发生一些事情,触发了我的思考。

事情起由是一位已经登记过信息的退伍军人,又来到采集点告诉采集员,他实际入伍时间应该是退伍证上显示时间的前一年年底(当时政策是年底到部队报道,算是第二年入的伍),应该把之前登记的入伍时间更改一下。信息采集员当即予以拒绝,认为应该以退伍证上为准,况且当时都是这种情况,大家一视同仁都算次年的兵,不应予以更改。随后此退伍军人到“退伍办”开了证明,又来到信息采集点,采集员方予以更改。

我发现,这件事之于该退伍军人可繁可简,而决定权就在采集员手里。其实双方意见不一致的核心就是一个月前后的入伍时间差,是否更改对该退伍军人都不会产生包括优抚待遇在内的任何变化,更不会对信息采集员产生任何影响,但是即使是”没有任何影响“的一个入伍时间更改,都体现了信息采集员的权力使用。

关于“权力”的定义,百度百科给出这样的解释:(权力)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影响力,是一些人对另一些人造成他所希望和预定影响的能力,或者是一个人或许多人的行为使另一个人或其他许多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关系。在这个事件中,要求更改入伍时间的退伍军人并不愿意再跑到退伍办开证明,但由于信息采集员的要求,不得已又多跑了一趟。这时我就在思考,到底这个普通的信息采集员的“权力”是怎么来的呢?

其实答案很明显,信息采集员的权力来自于“任务委派”,任何的任务委派都会产生权力的流动,因为任何被委派的任务都会有一个区间可以由任务完成者自行决定。这个“自由区间”,就是任务完成者的权力范围。

由此我联系到了社会工作非常常用的理论——赋权增能理论。在此契机下,我回想了自己之前做的一个运用了此理论的个案,反思发现在工作过程中注重了服务对象能力的提升,以及能力感的获得,但是并未针对权力和权力感开展工作。赋权增能理论的基本假设认为,个人的无力感来自于环境的压迫,周遭存在的权能障碍使得本身具备能力和潜力的个人无法参与社会与政治,进而无法实现自己。该理论认为,个人和人际权能可以透过社会互动增加并衍生。从理论假设出发可以发现,赋权增能理论的工作重点一方面要增加服务对象个人能力,促使服务对象更加自信和勇于作为,其后更为主要的是引导服务对象参与社会互动,并在社会互动中增加权能。我在翻阅资料中发现,不少学者或一线工作者认为赋权增能理论存在的缺陷是过于强调个人层面的工作,而针对社会环境的努力较少,这在我看来是一种偏见,因为赋权增能理论不只是要增能,也要赋权。

如果让我对此进行界定,我认为“能力”倾向于静态概念,只是单独的服务对象个体就可以具备某项能力,比如善于沟通的能力,解偏微分方程的能力等;而“权力”倾向于动态概念,因为权力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影响力”,一定存在互动。所以可以总结,“赋权增能理论”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也就是第一步应该是挖掘服务对象的“能力”,提升服务对象自我效能感,第二步则是引导服务对象参与社会互动,并在互动过程中激发被环境压制的“权力”。回归我之前做的那个个案,就是过于关注静态的能力的提升,而忽视了动态的权力扩展。

依据“权力发生于互动,来源于任务委派”这一初步设想,在实践过程中就可以依托“任务委派”的形式促进服务对象的社会参与,进而增加服务对象权能,且任务应该是更加倾向于人际互动的任务,比如参加社区志愿者团队,参与家教互助小组等。但是作为社会工作者,要充分尊重案主自决,且承认每个人都有自身价值和能力,所以在“任务委派”的时候不应采取“上下级委派”的形式,而更应该是“同级别委托”,并且在此过程中告知服务对象为什么要完成此项任务,能为其带来哪些效益。

“增强权能取向是在鼓励案主自己定义自己未来的蓝图,相信自己是有价值的,并在社工人员的协助下共同朝向可预见到的未来愿景而努力”,所以在任务委托的时候,既要充分了解服务对象的期望和需求,更要发现并运用服务对象优势。赋权增能看似是问题导向——即解决环境的压迫,改变服务对象的无力感,但实际上更应该是发展导向的,因为要使服务对象认可自己,相信自己的价值,不依赖优势,不发展优势是难以达成的。

由此总结赋权增能理论的实践过程应该包含以下几部分:

一、预估:

对服务对象进行评估,包括期望、需求、能力、优势、自我评价、对自己角色的认知等;

对环境进行评估,包括与周边人的关系、家庭情况、服务对象对互动过程中的认识和看法等;

对社会政治进行评估,包括服务对象参与社区的途径、为服务对象提供的资源等。

二、介入:

作为服务对象的陪伴者,联手对抗环境压迫,表达对服务对象的关注,消除孤立感;

作为服务对象的引导者,协同制定目标策略,细化发展目标,消除混沌感;

作为服务对象的咨询师,通过自我分析与辩论,提升自我意识,消除被动感;

作为服务对象的支持者,提升个人能力,肯定自身价值,消除无力感;

作为服务对象的经纪人,引导参与社会互动和人际沟通,获得权力感,实现个人发展;

作为倡导者和管理者,推动社会变革,完善社会网络,促进社会更加公正。

三、评估:

对服务对象进行评估,包括是否取得能力的提升、权力的掌控以及自我评价和效能感;

对周边环境进行评估,包括是否给予服务对象更都支持、人际关系是否趋于平等等;

对社会环境进行评估,包括社会互动是否更加公正、政策制定是否趋于合理等。

通过以上步骤,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即发展个人权能,又推动社会变革,且服务对象始终作为行动的主体获得发展,在今后遇到环境压迫和互动不良,更能主动解决,真正实现助人自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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