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共营下的台湾社会工作发展经验和启示

2016-12-23 10:19   广东社工公众号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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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地专业社会工作的不断快速发展以及创新社会治理的要求大背景下,对社工介入社会治理特别是社区事务的需求日益迫切,而台湾的社会工作及社区营造有着许多可学习借鉴的地方。

原标题:多方共营下的台湾社会工作发展经验

近年,在内地专业社会工作的不断快速发展以及创新社会治理的要求大背景下,对社工介入社会治理特别是社区事务的需求日益迫切,而台湾的社会工作及社区营造有着许多可学习借鉴的地方。笔者十分荣幸,能参与广东省社工师联合会举办的广东省社工机构管理能力提升训练班(台湾站),一连7天的课程参观了桃米社区营造、东光社区营造、国立暨南国际大学社工系、台中志愿服务推广中心等社区及机构参观学习。

一、政府立法,依法管理社会组织。

台湾地区在90年代中后期,特别是1999年“9·21大地震”以及进入21世纪后台湾经济陷入不景气困境,台湾当局检讨社会组织管理政策,加快向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合作治理模式转变。在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中,台湾当局特别注重以立法规管和保障社会组织的权利与义务。民法总则对“社团法人”、“财团法人”进行了规定,此外还有十多种免税法规,也专门设立了《社工师法》、《志愿服务法》、《公益劝募条例》等法规,各种专门的法律法规让社会组织发展有法可依,而不同地区的社工发展都被写进政党竞选纲要中,有专人督办政府按计划开展相关工作。如在台中志愿服务推广中心的参访中,负责人向我们提到,他们现在做的工作都是按照之前提交地方政府计划执行,双方对工作能有一致的目标和期待,也利于工作的开展。

二、财团支持,资金来源多元化。

台湾的社会工作除了有政府资助外,还有许多企业及财团的支持,其中有宗教背景的财团法人又占了重要比例,包括基督教、佛教、道教等宗教团体。这次参观中,笔者就有幸参观了财团法人良显堂社会福利基金会、财团法人天主教晓明社会福利基金会、伊甸社会福利基金会。虽然有各自的宗教背景,但其服务并不局限于某一领域,而对服务对象也没有特定的宗教选择。如财团法人良显堂社会福利基金会的创始人陈绸阿嫲所言,“寺庙只是一种信仰,让人心灵有寄托而已,如果一直停留在盖庙,那也很可惜”。民国72年,由创办人陈绸阿嬷偕同所有志工,在其夫婿林有海先生支持下推动设立“玉清宫良显堂慈善会”,由起先之办理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逐步拓展出就医、救困、济贫、辅导青少年等业务。正是有着许多这样的民间团体及个人在资金和人力上给予大量的支持,台湾的社会工作才得以有如此多元化和具包容性。

三、民众参与,自下而上的社区动力。

提起台湾的社会工作,近年被提得最多的应该是社区营造。本次我们到访了桃米社区及东光社区。在这两个社区我们看到了他们在面对同样问题时,因应地区的不同资源特点所选择的不同发展路径。桃米社区,“9·21地震”中被重创,产业没落的小山村,家乡穷困,青壮年立志离开故乡。在此背景下,台湾新故乡文教基金会介入了桃米社区营造行动,他们带领社区居民建设桃米生态村,透过生态旅游找到了地区新的经济产业。而相邻的东光社区,则选择了生态农业的道路,他们希望打造安全健康、永续发展、人才回流、以农为本的社区。两个社区有着两种不同的发展路径,但相同的是都有居民的自主参与才使得社区营造能顺利进行。

比较大陆和台湾的社工发展,笔者发现台湾的社工发展相对较早,也有较完善的立法及制度保障,而大陆的优势在于政府对社工工作的重视,也投入了大量的财政资金,但与此同时,在立法及对社工发展的规划上还有许多可以进步的地方。当然,社工发展不应完全依赖政府,宗教组织的参与、企业的社会责任唤醒和社会企业的创新发展同样不可或缺,但最为重要的应该还是公民意识的培养,让更多在地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才是地区发展的最大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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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编: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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