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社会工作者督导助理选拔比例提升

2016-10-14 09:15   南方都市报(深圳)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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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此前的旧办法相比,社工督导助理的选拔比例从12:1调至10:1,即每10名一线社工选拔培养1名督导助理。

(原标题:社工督导助理选拔比例提升)

南都讯 记者田玲玲 市民政局近日印发了《东莞市民政局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选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南都记者了解到,跟此前的旧办法相比,社工督导助理的选拔比例从12:1调至10:1,即每10名一线社工选拔培养1名督导助理。市社工协会表示,此举是为了拓展一线社工晋升渠道。不过,见习督导和督导的选拔比例不升反降,都从2:1调至3:1,这则是出于保证中高级督导人才素质的考虑。

一线社工晋升渠道拓宽

东莞本土社工督导人才的晋升路径为:一线社工-督导助理-见习督导-督导。上个月,东莞还选拔出首批共12名社工督导。至此,东莞社工督导人才共达192名。而目前政府购买服务、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一线社工共1350名左右。

此次印发的《管理办法》对社工督导人才的选拔比例进行了调整。其中,每10名一线社工选拔培养1名督导助理、每3名督导助理选拔培养1名见习督导、每3名见习督导选拔培养1名督导。

南都记者发现,对比旧办法,督导助理的选拔比例从12:1调至了10:1。市社工协会研究部主任刘旭波表示,此举是为了拓展一线社工晋升渠道。不过,见习督导和督导的选拔比例不升反降,都从2:1调至3:1;刘旭波称,这则是出于保证中高级督导人才素质的考虑。

选拔人员资格要求提高了

选拔人员的基本资格要求比以前提高了。根据《管理办法》,参加督导助理选拔者需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资质,参加见习督导、督导选拔者需具有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资质;而以前参加见习督导选拔者也只需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质即可。

同时,学历要求也有所提高。其中,参加督导助理选拔者必须具备社会工作专科或以上学历,或具备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具备上述学历要求的,已参加由市民政局20 14年、2015年组织举办的非社工专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固本强基”培训班,完成所有课程并合格后,亦视同具备参选督导助理的学历要求。参加见习督导、督导选拔者则必须具备社会工作本科或以上学历。

在督导人才补贴方面,根据《管理办法》,督导助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见习督导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500元、督导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0元,这些补贴主要用于补贴督导人才交通、通讯、参加专业培训及其它相关费用。《管理办法》还首次明确规定,这些补贴费用将根据督导人才的培训学时、任职时间,扣除一定比例的补贴作为培训经费。督导人才任职时间达3年及以上,则全额发放该项补贴到个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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