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迷途少年重回校园——优势视角理论在司法个案中的运用

白雪花 2023-01-05 10:06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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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例中,社工对于案主家庭背景及个人成长经历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从而对案主犯案的原因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并依此综合运用优势视角理论、萨提亚治疗模式等理论对目标及内容进行了设定。在具体服务提供过程中,社工能够秉承专业价值,不批判,对案主进行充分的接纳,这也是本案能够深入开展的重要前提。

一、案例背景

(一)基本信息

姓名(化名):小权

性别:男

年龄:18

开案日期:2022.02.03

结案日期:2022.08.03

(二)背景资料

1.引发/重要事件(接案原因或途径)

案发前,小权因父母离异跟着父亲生活,父亲再婚重组家庭,家中还有一弟弟,继母对其比较好。小权小时候父亲对其缺乏爱心、耐心,管理方式粗暴,家庭教育模式对其小权产生一定影响,在不良朋辈的引导与金钱的诱惑下通过拽车门方式盗窃车内财物,分得赃款500元。松原市宁江区检察院于 2022年2月对小权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半年,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转交于我机构,由驻院司法社工开展帮教工作。

2.健康状况:精神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

3.经济状况:此前小权在饭店从事服务员工作约月收入2000元,但收入不稳定且工作时间不长,时常需要家人接济。

4.暴力倾向/虐待记录/犯罪记录:小权小学时期因调皮不听话遭受过父亲的肢体暴力。

5.支援网络(能获得的资源):社工帮扶机构、案主家庭、志愿活动。

二、问题分析

(一)个体认知

1.问题分析

小权应对处理消极情绪的能力是极差的,小权由于厌学而放弃学业,没有及时且有效处理学业上所带来的厌学不良情绪、低经济能力和低效能感,由于辍学后待业在家,这个时期家里没有为小权提供资金支持,且小权获取经济的能力差,从而给小权带来低自我效能感,又因自我控制力和抗诱惑能力低,在没有经济收入且又需要消费的情况下,面对快速而易获得金钱的手段——盗窃的诱惑以及同伴的怂恿唆使,小权没有反对。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使得小权走上违法的道路。

2.介入理论

优势视角理论。优势视角是一种与案主一起工作的模式,社工不再聚焦于案主的问题、不足以及标签,取而代之的是关注案主在互动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优势、能力、资源以及成就。在帮教过程中司法社工结合优势视角的理念,分析小权目前所面临的问题,并对其做相关的优势评估。围绕小权的优势特质及外部资源,激发潜能,调动小权的能动性,积极应对其面临的困境,从个人、家庭、社区等方面分别提出针对性策略。

(二)家庭互动关系

1.问题分析

服务对象的父母在小权八岁时离异,小权跟随父亲生活,父亲再婚并育有一子。服务对象与父亲一起居住的冲突较为明显,与继母的关系一般,由于父亲不良的家庭教育模式以及沟通方法使父子关系紧张。

2.介入理论

萨提亚治疗模式。该模式是从家庭、社会等系统方面着手,更全面地处理个人身上所背负的问题。着重提高个人的自尊、改善沟通能力,帮助更“人性化”而不只是消除“症状”,治疗的最终目标是个人“身心整合,内外一致”。该模式针对家庭开展亲职教育以及共同交流学习亲子沟通技巧,通过在家庭成员内部促进谅解,增进情感交流和相互关心的做法,改善父子关系促进家庭和谐。

(三)主要问题和需要

1.小权的文化水平低,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犯罪时抱有侥幸心理,法律知识匮乏,对违法犯罪后果缺乏认识。

2.小权属于青春期,心理活跃,喜欢各种交往,对新鲜事物有较大好奇心,三观也正在形成阶段,在结交不良朋辈的利诱下走上犯罪道路。

3.家庭结构不完整,家庭关心不足,监管力度不够,亲子交流不畅导致小权对于家庭缺乏归属感。

4.小权尚未成年,心智均未成熟,对于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并无建设性想法。

三、服务计划

(一)服务目标

1.增强服务对象的法律意识;

2.引导小权制定职业规划;

3.切断服务对象与社会闲散人员的往来;

4. 改善家庭互动沟通模式所带来的不良家庭关系,增强小权对家庭的归属感和依赖感。

(二)服务策略

1.帮助小权认识其犯罪的原因,协助小权改变自我认知、价值观及越轨的行为等,对于小权重新回归社会,继续社会化和预防小权再犯罪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

2.引导小权参加志愿活动,及时切断其与不良朋辈的接触,帮助小权丰富自身的社会支持网络,给予其更多正向的、充满正能量的社会支持力量,帮助其遵纪守法。

3.协助小权认识自身的兴趣以及优势进行职业规划,根据其案主自决的原则,引导小权回归校园或者步入社会生活。

4.基于小权家庭教育监管缺失、家庭支持力量不足的情况,开展亲职教育,通过认知行为疗法,让父亲认识到自己的非理性思维以及自己教育的不足之处,并教授其与孩子沟通技巧,用以缓解和修复亲子关系。

四、介入过程

小权在案发后悔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双方已达成谅解,且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经办案人员调查,遵循对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2022年2月3日,宁江区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权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起诉考验期为六个月。

(一)收集资料,建立信任

司法社工在审查阶段提前介入,收集小权的基本资料,了解小权目前的情况以及与家人之间的关系。在帮教初期,社工首先与案主及其父亲分别进行了沟通面谈,了解小权案件的情况、小权生活的基本情况,以接纳、尊重、关爱等技巧,与小权进行聊天式的访谈,并与小权建立专业信任关系。在与小权沟通过程中,了解到小权父母离异,从小缺少母爱,父亲对案主的家庭教育模式是专制型和放任型,案主父亲对其缺乏爱心、耐心,管理方式粗暴,在初中后父亲对其放任自流,导致亲子关系一般。对于家庭缺乏归属感,便夜不归宿开始结交各种朋友,案主的朋辈群体普遍存在不良社会行为,例如,大面积纹身、抽烟喝酒、有过打架斗殴等等。由于文化水平低,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犯罪时抱有侥幸心理,法律知识匮乏,最终触犯了法律。通过此次经历,小权对自身产生的违法行为十分的后悔,案发后便主动删除社会上闲散人员联系方式,断绝联系,表示以后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纠正自身喝酒、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通过观察帮教期间的表现,案主有意识地控制自己喝酒的次数,夜不归宿的现象逐渐减少。

(二)共同商讨,制定目标

1.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

为了继续与小权建立信任关系,与其共同制定每月帮教内容以及见面频率,约定每月至少一次面谈,每周必须保持联系,为其每周布置普法作业,法律读本作业长期布置导致案主完成太枯燥,便开展线上普法活动或者共同选择观看励志影片,分享心得感受。小权每次及时完成相应的帮教材料积极配合社工完成帮教任务。司法社工通过丰富案主的学习方式,使案主在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

2.引导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

为了避免小权自我否定以及低效能感,征求小权意愿,积极引导并全程陪同小权参加公益活动,通过链接志愿服务机构,组织小权以及其他志愿者参加核酸检测流程培训,便于进行核酸志愿活动。在核酸检测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度较高,时间观念有所增强,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在社区人员培训过程中,态度认真,针对核酸检测扫码工作上手较快,发掘小权自身优势,对其表现进行表扬与肯定,激发小权自我认同感,在志愿服务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获得一致好评,并实现自我价值,并多次主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在其志愿机构注册志愿者。

3.依据自身兴趣,制定发展规划

在与案主建立信任关系后,询问案主未来规划,案主表示自己也不太清楚,比较迷茫现在只想挣钱,实现经济独立。根据案主的需求司法社工协同案主共同制定就业目标,把目标量化以及分析目标的可实施性。在沟通中我们了解到在辍学后曾在饭店工作一段时间,对于服务行业有过就业经验,想继续从事服务行业,我们首先要尊重案主的选择,协助案主去经历、体验、让其感受。经过多方共同努力为案主链接就业资源,案主在烧烤大排档找到一份服务员的工作,与自己的朋友一起工作,再其工作期间社工曾以家人的名义前往工作地点看望,案主在工作期间表现较好,因为正值夏季烧烤店人流量大,工作量倍增,案主就坚持一个月,并把自己打工的工资主动给母亲300元,剩下自己的钱也不乱花,通过此次打工体会到了挣钱不容易,认为自己不能一辈子从事服务行业,想重新步入学校,学习一门技术,经过与案主父亲沟通遵循案主意愿为其在大学报名,学习会计专业。学校由于疫情延时开学,案主在此期间进行考取驾照,对自己的规划逐渐清晰,并付出行动。

4.开展亲职教育,改善亲子关系

通过与家长沟通中,了解到小权父亲忙于生计,缺乏对案主的照顾,没有清晰地、持续地为孩子提出学习和生活的目标与规划,虽然对孩子的不良行为加以引导,但采取的方式是暴力的犯罪行为,导致小权与父亲关系紧张。司法社工便对小权父亲提供亲职教育,通过认知行为疗法,让父亲认识到自己的非理性思维以及自己教育的不足之处,通过对其非理性思维的改变,让父亲更加深入认识自我,并教授其与孩子沟通技巧,建议其父母平时生活中,多了解案主的兴趣,找到共同语言,增强有效沟通,缓解和修复亲子关系;并帮助案主一起制定家庭规范,例如:一个月开一次家庭会议,每个月一家人一起做顿饭,每人做一道,在做饭的过程中增进家庭沟通,改善家庭氛围;案主父亲表述小权想去当兵,自己非常欣慰,对于他的想法父亲给予支持,尊重孩子自己的意愿,在此次事件中案主父亲也有所收获,家长表示目前已经认识到自身教育的错误,以后会时刻关注孩子的身心变化,尽到法定监护人的职责,并愿意与孩子一起学习以及改进做好一位合格的爸爸。目前父子关系明显改善,与父母沟通越来越密切,从之前对父母的话充耳不闻,到现在可以主动寻求父母的建议,从当时的叛逆到现在会主动帮助父亲在店里工作,也会帮助母亲接送弟弟上学,承担家里的责任。

五、成效评估

(一)评估方法

社会工作者通过访谈法和观察法以及案主自评在帮教期间对案主开展效果评估。

(二)评估内容

社会工作者通过访谈法、观察法以及案主自评对案主考察期间的表现进行评估,在思想上小权深刻的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明确区分犯错和犯罪的区别,通过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引导案主结合读一些正能量的书籍,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在经济方面小权自律能力显著提高,在烧烤大排档工作一个月,工资主动上交给母亲,也懂得了挣钱的不易,不再随便花钱,刨除不必要的开支,小权每个月的生活开支明显下降。在家庭方面社工通过多次亲职教育以及家访引导案主父亲认识到疏于管教对案主造成的不良影响。父亲意识到管教的重要性增加了与儿子的交流,倾注了更多的关心,目前与父母沟通越来越密切,从之前对父母的话充耳不闻,到现在可以主动承认父母的社会阅历和懂得知识都比自己多,可以接纳父母的建议并付诸行动,在家长以及社工的陪伴下重新选择重回校园生活,目前由于疫情原因一直未开学,在家进行网课学习。

六、结案

(一)结案原因

帮教考察期结束,案主已达成服务前制定的帮教目标,再犯风险较低。

(二)结案处理方式及建议

经过评估,司法机关、案主及社工服务机构三方共同认为,在约定期限内本案已实现目标。建议结案后适当进行跟进,与案主保持联系,巩固案主已有的改变,避免出现行为退化,鼓励案主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七、服务反思

社会工作的理念就是助人自助,但是做起来并不容易,最难的一步便是与案主建立信任关系,目前司法社会工作帮教的主体类型均为学生或者社会无业人员,针对该群体开展帮教的过程中,我们首先要了解案主的兴趣,协助案主去经历、体验、让其感受,而不是以打着为案主好的名义去强迫其做事,这样会适得其反,我们要与案主平等,拒绝说教,善于发现案主的优势,对案主的目标给予正向鼓励与支持,最重要的就是陪伴和鼓励,让案主真心的决定你需要我,我随时都在。

八、督导评语

1.督导姓名:苏静

2.督导评语:

本案例中,社工对于案主家庭背景及个人成长经历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从而对案主犯案的原因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并依此综合运用优势视角理论、萨提亚治疗模式等理论对目标及内容进行了设定。在具体服务提供过程中,社工能够秉承专业价值,不批判,对案主进行充分的接纳,这也是本案能够深入开展的重要前提。同时,社工充分发挥资源整合的作用,联动社会组织、检察院与社区居民委员会三方资源共同助力案主正向改变,积极参与社区全民核酸志愿服务,挖掘案主自身优势激发自我认同感,为回归社会打下良好基础。在职业规划方面,尊重案主意见协助案主去体验烧烤店做服务类工作,夯实回归社会前的所有准备,及时跟踪帮助案主和案主父亲恢复亲子关系,在此过程中根据案主主观想法变化,鼓励案主与父亲沟通,帮助案主父亲认识到自己在教育方面存在的非理性思考方式并改善。从案主将自己未来目标从做服务行业调整为学习一技之长继续求学可以看出综合服务成效良好。

作者:长春市益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促进中心 白雪花

指导检察官:宁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苏兴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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