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后疫情时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困境

薛春美 2022-12-21 10:48   郑州市中原区龙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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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郑州开始全员核酸检测、大面积封控等疫情防控政策,作为城市的一部分,流浪乞讨人员在疫情期间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身份无法认证、核酸检测无法进行、没有生活来源、无法获得有效救助、天气寒冷带来的生存问题等等,随着《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发布,全国各地的疫情防控政策也随之进行改变,真正进入了后疫情防控的时代。我们正在迈向结束疫情生活的道路,但这并不等于结束疫情,随着后疫情时代的到来,流浪乞讨人员会遇到哪些生存困境?又该如何预防和解决这些问题?

2022年10月,郑州开始全员核酸检测、大面积封控等疫情防控政策,作为城市的一部分,流浪乞讨人员在疫情期间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身份无法认证、核酸检测无法进行、没有生活来源、无法获得有效救助、天气寒冷带来的生存问题等等,随着《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发布,全国各地的疫情防控政策也随之进行改变,真正进入了后疫情防控的时代。我们正在迈向结束疫情生活的道路,但这并不等于结束疫情,随着后疫情时代的到来,流浪乞讨人员会遇到哪些生存困境?又该如何预防和解决这些问题?

一、后疫情时代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困境

(一)医疗救助系统需完善,预防疫情能力不足,健康问题仍难以保障

目前流浪乞讨人员基本上处于赤贫状态或称为绝对贫困的状态。虽然目前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均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医疗救助问题有相应的法规、规章作保障,但是多是一些临时应急性的救助举措,缺乏统筹规划[1],大小疾病难以享受医疗保障。在后疫情时代,防护仍然是应对新冠肺炎疾病的重要措施,截止目前,政府、医生、专家等相关方仍然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N95口罩等,而他们明显缺乏获取该资源的能力;另一方面,从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情况看,虽然疫苗接种是免费的,但是大部分流浪乞讨人员缺乏户籍证明或缺少获取疫苗相关信息的渠道,至今尚未进行疫苗接种。从接触的流浪乞讨人员统计发现,他们中老弱病残的比例偏大,个人身体状况普遍较差,本身已存在一定的健康问题,而疫情传染性较强,口罩、开水及药物都是他们难以获取的物资,更加剧了他们的生存困境。

(二)了解信息的渠道少,获取资源的能力差,危机应对能力薄弱

受经济状况及文化教育程度的影响,现代通讯工具在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使用并不普遍,他们了解信息的渠道一般为周边熟悉的商户、环卫工或朋友口口相传,对于不爱问询、沟通或者无完全行为能力的流浪乞讨人员来说,获得信息的渠道更少,而社工服务组织只能通过周边商户、环卫工人或前往其所在地寻找才能与其建立联系,如何能将有关于其生存发展的相关政策、帮扶服务或突发公共事件等信息及时有效传递给他们,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流浪人群自身能力相对较弱,获取资源的能力相对较差,对于生活中出现的危机事件如生病等缺少应对方式,只能通过硬抗、自愈等方式解决。而在后疫情时代,新冠肺炎的传播性依然很高,需要药物、白开水等相关资源协助其减缓病痛,病毒的高传染性和流浪人群生活地点的不确定性,为公益组织或爱心人士赠送物资增加了难度。如何提升流浪人群应对危机的能力,也值得探讨。

(三)面对公共卫生危机事件,社会支持网络难有实质性帮扶

流浪乞讨人员自身交友圈十分狭窄且同质性较强,除了部分爱心人士会存在定期的帮扶外,其非正式支持网络非常薄弱,在疫情封控期间,多数人无法外出,很难对问题解决有实质性的帮助,甚至该群体被社会隔绝,在后疫情时代或许不存在无法接触的情况,但病毒的极高传染性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爱心人士的行为。而在正式网络方面,面对公共卫生危机事件,暴露出来了救助部门与公安、城管、医疗、街道社区以及公益慈善资源等联动不足的问题。救助部门很难通过联动服务了解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情况、健康状况等,为其提供针对性、紧急性的服务。救助部门本身所能调动的医疗资源、公益慈善资源等有限,难以持续性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且救助站需要其进行主动求助,且大多数流浪乞讨人员对于救助站的认同度较低,抵触心理较强;街道办事处、社区自身任务负担重,也很难对其进行及时性的干预和介入。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调整,社会对于疫情的态度转变,会降低人们对于该疾病的关注度,流浪乞讨人员因自身身体素质较差、无相关资源辅助、社会支持网络不强等因素影响,会比疫情封控期间更加困难,而各部门之间的联动不足问题仍然存在,如何提升社会支持网络帮扶力度,形成系统性的应对方法,是我们需要思考的方向。

二、流浪乞讨人员生存困境的应对策略

流浪乞讨人员是社会弱势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当下,保障他们的生存和发展权利,是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符合社会工作以人为本的专业价值观。针对以上问题的提出,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现有管理及服务机制,调动社会资源参与,更广泛提供针对性服务。

(一)以人为本,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保障生存权

生存权作为“第一人权”,应该成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首要依据。在我国流浪乞讨人员的数量庞大,2021年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3.9万人次,其中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0.7万人次[2]。在这些流浪乞讨人员中老弱病残的比例高,面对季节性挑战、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生存挑战时,所具有的资源、所拥有的能力均低于其他群体,理应得到社会的重点关注。发挥救助体系作用,调动社会资源,解决他们在特殊时期的温饱问题,是必要的救助工作内容。

在流浪乞讨人员的需求中,医疗需求的重要性相对突出。随着新冠肺炎管控政策的优化,一方面需要有关部门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接种疫苗的权利,调动社会资源力量帮助其获得相关防疫物资;另一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完善现今紧急就医制度,将其纳入到城乡居民医保等现行政策中。充分发挥我国救助制度的优势,联动不同部门,打通就医渠道,缓解“大病小病自己扛”的现状,畅通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命通道。

(二)转变服务思路,增强流浪乞讨人员的个人能力

在我国现有的救助体系中,救助站承担着主要责任,针对主动求助以及目前站内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为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提供食宿、车票等资源,提供相关服务。而对于在流浪乞讨人员重点区域,如商场、医院、公园、立交桥下等地聚集的流浪乞讨人员,只能通过冬季专项行动、不定期发放食品、棉衣棉被等生活所需物资,为服务对象提供支持。结合目前我国救助服务内容来看,仍然以临时救助以及物资帮扶为主,未能针对服务对象提供“造血式”的服务。

针对这一问题,一方面救助站需要转变管理及服务思路,以人为本,尊重和挖掘服务对象个人的能力,链接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慈善资源,更好地帮助服务对象摆脱现实困境,减少多次求助、反复求助等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需要增强社会慈善资源进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领域,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理论和专业价值优势,开展个案管理、政策宣传、志愿者联动等服务形式,增强资源链接,挖掘和培养服务对象个人能力,以应对包括极端天气、疾病以及其他意外事宜的处理能力。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挥各街道(乡镇)社工站的作用,加大投入,探索流浪乞讨人员服务模式及路径。

(三)多方联动,构建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支持网络

无论是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还是长期性的服务,都需要政府及社会力量的多方参与,构建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支持网络,以解决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正式支持网络和非正式网络构建两个方面提升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支持,协助其解决所面临的问题。

在正式网络构建方面,需要政府各部门提升联动、明确责任,完善现今救助服务体系。首先,要进一步改善目前救助过程中,各方联动不足,职责相对模糊的问题,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机制。公安部门要在户籍问题、紧急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发挥作用,如建立临时身份证,重新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户籍管理;救助站可以联动城管部门可以在夏冬季、灾害季危机事件发生时规划流浪乞讨人员住宿区域,为服务对象提供帐篷及其他基本生活物资;各街道及社区也可以号召爱心商户、日间照料中心等为服务对象提供临时救助、发放生活物资等;政府福利机构应对无行为能力、无劳动能力的服务对象进行接收;医疗机构开展紧急就医等绿色通道,保障生命健康。其次,链接各方资源,开展专项服务活动。由救助站在极端天气、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危机事件发生时联动政府部门、社会慈善力量等共同开展专项救助活动,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最后,增强宣传。提升流浪乞讨人员对于救助站、救助流程等的了解,减少对于救助站的抵触心理,以畅通救助渠道,方便他们及时有效求助。

在非正式网络构建方面,首先,需要充分发挥社会慈善力量,包括社会工作、街道(乡镇)社工站、宗教慈善力量、资金会、企业、志愿者等作用,关注流浪乞讨人员,开展相关慈善项目及服务活动;其次,增强对救助流浪人群的宣传,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号召更多的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志愿者等参与到救助服务中;最后,强化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作用。社会工作要充分发挥专业性,链接和挖掘服务资源,开展外展服务、个案服务、志愿服务、宣传服务等形式,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日常帮扶、临时救助等服务内容,探索流浪乞讨人员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模式等。



[1]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助法律问题的探讨

[2] 《2021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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