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工机构党建工作的问题与对策

成群鹏 2022-11-09 10:01   社工中国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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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党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及社会结构变迁而出现的党建新领域,是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推进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工机构作为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党建有别于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党建的重要区别是其建立在“政府与企业之外”,党建以外部嵌入为主要特征。针对云南省社工机构党建面临的党建顶层制度缺位、党组织全覆盖较难、党组织管理难、党组织活动影响力不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社工机构党建工作的地位与作用,从建立社工机构的创新党建管理机制、社工机构党员权益保障机制和常态化社工机构党支部联席会议制度等方面予以解决。

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党建工作提了“四个突出”,一是突出党的自我革命,二是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三是突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四是突出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提升组织机构的政治功能,需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1],近些年来,随着非公经济主体不断参与社会经济建设,覆盖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对非公经济主体的党建要求越发重要。社工机构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为我国“政府与企业之外”的第三方,在社会经济运行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是新时代党建工作的重要领域,也是推进党建模式创新的关键环节,但社工机构的党建工作不同于在政府及事业单位,面临一定的现实挑战。

一、社工机构党建的现实挑战

社工机构中党的领导权力的实现,需要重视机构内部党员引领作用和员工认可及支持。社工机构中党的领导力需要通过基层党组织的有所作为获得党员与职工群众的认同及支持”[2],从实践操作上而言,推进体制外的主体加强党建认同,其实面临着非常多的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社工机构党建如何有效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近几年,云南省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全省范围内看,政府税收减少与企业经营压力增大,对于社工机构发展及运营产生重大影响。云南省现有社工机构399家,多数社工机构面临机构规模小、员工少等发展问题,而党员数量不足是其无法建立基层党组织的最根本因素,导致党对社工机构基层党建出现了监管和服务盲区,不可避免地影响党组织的覆盖度。

2.如何有效面对利益多元化导致党建价值分离性。在政府、事业单位、国企央企等主体领域,党建具有天然性,但在私有经济及社会组织领域,基层党建发展具有后天性,一般而言,这些非公组织在发展规模达到一定阶段时,才会主动或者被动介入党建工作视野。其主要根源于相关部门资源的有效性以及非公主体规模过于庞大,难以实现一对一的精准党建覆盖。而且,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利益多元化及诉求多样化,党在调控社会、运作社会和领导社会的过程中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仅凭传统党建的管理方式难以应对。一方面,社工机构力量逐渐强大,对参与社会治理有政治期待和政治诉求。另一方面,利益多元化使得部分社工机构负责人有着自我及机构利益考量,对党组织建立及活动持消极抵触情绪。

3.社工机构如何加强自身发展与党建工作开展的适应性。2015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指出“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可见,党中央已经将社会组织的党建纳入视野并积极推动,不过由于社会组织发展水平与党建工作推进存在节奏不一致现象。社工机构党建与传统基层党建相比,由于党组织功能定位和党建环境存在差异,以往基层党建的丰富经验无法直接转化为社工机构党建实践开展工作的有效资源。例如,社工机构的从业人员属于市场自有就业,劳动关系稳定性不足,使得党员身份的员工并不能参与机构决策权,不能切实维护好群众和员工的实际利益。这些问题若不妥善解决,将影响社工机构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二、云南省社工机构党建工作现存问题

目前,云南省大多数省级社工机构基本实现了党的两个覆盖,但是州(市)、县(区)很多地方社工机构因客观原因限制并没有实现两个覆盖,社工机构特别是规模较小的社工机构(很多社工机构正式员工不足3人),在制度建设、覆盖范围、党组织管理、党员活动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困难。

1.党建顶层制度缺位。社会组织的生存环境具有竞争性,现有政策对社会组织有法律和舆论上的监督管理,但是党组织对社会组织经营不善或是倒闭注销不负直接责任,党的各级委员会也没有专门出台过加强社会组织党建人员和经费建设的具体文件。制度上的缺位,使得党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足,面向社会组织的党建制度处于缺位状态。

2.党组织全覆盖较难。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云南省社工机构发展尚有压力,当前新冠疫情叠加经济不景气宏观因素,云南省很多社工机构生存和发展压力巨大,社工机构负责人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机构发展中,普遍存在政治认识不到位的情况,认为党的建设工作对社工机构无关紧要、可有可无。个别社工机构存在提“党”变脸的现象,觉得和党沾边就是和政治挂钩,会影响社工机构发展,没有把建设党组织和社工机构品牌化运营结合起来。即使有社工机构建立了党支部,却是嫌弃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太多,占用机构运营时间和精力,不愿参加街道和工作站组织的活动,如何解决党建工作相关主体与党建目标间的离散性,才能更好在社工机构领域推进两个覆盖工作。

3.党组织管理难。乡镇(街道)工委及社区党组织与社工机构无行政隶属关系、无资金纽带关系,缺乏有效管理手段。有的社工机构认为建立党组织是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虽然得罪不得,但对党建工作却是消极应付,开会学习敬而远之,经常因故缺席。个别社工机构认为给上级报送党建资料会泄露机构机密,开展组织活动会影响员工精力,参与会议交流会占用机构服务时间,不愿在党组织建设上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不愿接受上级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客观上影响党员的思想情绪和党组织的科学管理。

4.党组织活动影响力不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一直以来是口头上重视,形式上热烈,实际上却往往是碎片化、随意化,效果不佳[3]。从调研情况看,社工机构党建活动影响力不足主要体现三方面:一是党员流动性大。云南省社工机构规模相对较小,且机构员工流动率大,一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不随着就业关系改变而改变,很多党员处于隐身状态,使党员管理难度增大。二是经费、场所和时间难以保证。社工机构对机构运行资金有其发展要求,党组织活动如果不能带来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非公组织管理者不愿意提供经费,占用组织运行时间开展党组织活动。三是党务人员兼职化,能力与精力限制。非公组织的党务工作者多为兼职,党务工作者主要任务是完成非公组织的工作,很大程度上牵制党务工作者的精力,不可能无后顾之忧进行党务工作。

三、关于解决云南省社工机构党建问题的思考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推进云南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发展,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也是对基层群众和党员群体的有效回应,符合新时期党对基层组织的党建工作要求[4]。

1.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地位与作用。如何做好不同社会阶层的政治工作,服务不同利益群体,保持党建工作在基层的作用发挥,是当前面临的重要挑战[5]。明确的政治定位是在社工机构实现两个覆盖的前提,在制度上明晰党建工作的必要性,对推进社工机构党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社工机构不同于党政机关、国企央企、事业单位等主体,在建立之初具有党建基础,需要在社工机构发展过程中给予相应的外在条件,特别是在制度上明确社工机构的党建地位和作用,才能更好推动社工机构党建发展。

2.建立社工机构的创新党建管理机制。针对云南省社工机构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成分杂等特点,积极探索创新型党建管理机制。一是积极运用执政党资源。例如支持政策、组织资源、信息资源等,通过购买服务给予社工机构一定的发展资源,发挥社工机构在社会公共领域发展建言献策的作用。二是运用好各级部门资源,比如民政、财政、环保、审计等部门资源,帮助社工机构解决一些外部问题,提升部门对社工机构的影响力,建设相关部门党组织与社工机构联系纽带,将社工机构党建工作纳入关联部门对其绩效的考核之中。三是多样化的组织设置。依据党员分布情况,构建新型党组织挂靠模式,扩大党组织及党建工作覆盖范围。四是探索在社工机构集中的区域(如各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构建“组织单独组建、党员集中管理、活动联合开展”工作模式,加强党建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3.建立社工机构党员权益保障机制。鼓励社工机构中具有党员身份的员工,积极参与机构发展决策,推动机构发展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和发展方针。对于推动社工机构党建工作能力突出的党员员工,相关政府部门可以设置一定的荣誉名额给予支持。对于社工机构党员员工因机构工作和党员履行职责发生冲突,坚持维护党组织利益的,应给予正确回应,协助党员员工保护自身利益。例如党员员工因坚持党性原则被社工机构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部门党组织应坚定支持党员员工,有条件的部门可以成立社工机构党员特殊困难扶助基金,提供一定期限及额度的再就业生活保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归属感与凝聚力。

4.建立常态化社会组织党支部联席会议制度。从促进社工机构健康发展的角度而言,制定党建联席会议制度非常有必要。通过每两个月常态化召集一次社工机构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会议,交流情况,协调工作,解决问题,推进非公党建工作健康发展。同时可依托联席会议为平台,适时以经验交流会、研讨会、非公党建论坛等形式,不断推进工作向纵深开展。同时,在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前提下,兼顾社工机构的文化发展建设,社工机构的经营方针开展党建工作,让社工机构的党建工作逐步走向正轨。

破解社工机构党建难题,须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理解新时代社工机构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性,一切从党建工作实际出发,在实践中探寻社工机构党建路径创新。云南省需要在党建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套具有现实可行性的党建方法,对进一步实现“两新”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双覆盖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同时在实践中通过试错学习方式实现模式功能的最优调试。

[1] 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开拓创新 勇立潮头——广东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综述[J].大社会. 2018(7):26-30.

[2] 焦连志,桑玉成.“回归社会”:非公经济组织党建的理念变革与创新[J].理论探讨. 2015(5):122-126.

[3] 刘蕾,邱鑫波.我国社会组织党建研究现状与未来展望——基于中文核心期刊(2000—2019年)的文献计量和内容分析[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5):91-103.

[4] 罗福建.高校创建服务型党组织的障碍与对策[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1(10):71-73.

[5] 陈家喜,黄卫平.把组织嵌入社会:对深圳市南山区社区党建的考察[J].马克思主义现实,2007(6):8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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