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杰(学者)
全国劳模、广东省人大代表赵广军日前以广州和深圳高企的社工流失率为例,指出有必要为社工行业完善薪酬架构设计,例如以C PI指数为基数,逐年浮动、调整社工岗位平均薪酬指导标准,提升政府购买服务中用于社工薪酬开支的比例等。此外,他还建议规范社工行业的晋阶制度,在综合学历、职业资格、从业年限、项目管理经验、工作量等因素的基础上,评定社工职级,给予合理的薪酬。
本专栏曾多次讨论深圳乃至整个广东的社工人才流失问题。笔者这些年来一直在做大学生就业研究,对这个问题深有感触。可能有一些体制的声音会坚称工资不是关键,根源在于官方的观念。然而,回归到科学研究的实证基础上去看,明显的事实是,不论是那些正在当社工的人才流失,还是回到更早的阶段———大批上了名校读社工专业的年轻人没有投身这一行,首要障碍正是工资水平。因此,笔者认同赵广军的观察,要降低社工流失率,必须改善这个行业从业者的待遇,首要就是涨薪。
深圳社工的工资水平近期有不少报道触及,上周本专栏也讨论过。需要指出的是,这并非深圳一市的问题,其实在整个珠三角也普遍存在。去年6月13日的《广州日报》就曾报道过,广州的一线社工之中,月薪在3000元以下的占了55%,而在3000元到4000元之间则有35%。广州的物价水平无须赘言,因此,毫不惊讶地,只有两成社工愿意长期留在这一行,九成社工专业毕业生表示不会入行。广州的社工绝大多数受雇于各区家综,每个家综每年经费200万,20个工作人员中有13到14个社工岗位。即使如此,社工的工资仍然低到如斯水平,这恐怕是类近于香港式的“一笔过”拨款模式所无法避免的弊端了。
这里值得思考的问题是,何种方式能使社工的工资提升到一个合理的水平?赵广军建议的是与C PI挂钩、官方出指导价、评级论薪等。这些都是很好的建议,当然,能否执行则需要再作更多可行性的研究,尚不能过早下定论。然而,参考劳工政策的研究,可以马上想到的问题倒是有一些,例如CPI能否真实反映工资水平,官方指导价会成为参考指标还是强制实施,评级论薪会不会给社工带来额外的负担等等。但有一点笔者觉得是很明确的,如果总体划拨的经费每年都一样,很难想象社工机构会主动给社工涨薪。
在现实世界中,上述情况可能是问题的关键。假设一个机构承接了政府一个为期三年的外包社工项目,可能注明每年一评,合格后才能继续,但是每年的经费,往往是同一个规模。这样的话,很有可能会出现的情况是,一线的社工的经验与年资增长了(从未持证到持证,从零个案到好些获奖个案),市场竞争力上升,但机构因为收到的经费不变,没有给他涨薪的空间,于是社工对工资水平的期望值与其实际水平之间的落差越来越大,直至忍受不下去而另谋高就。流失,往往就会如此发生。
要解决上述这种情况,当然需要很多措施的共同作用,但首当其充的必定是在三年项目的每年经费上设定年度升幅,以确保一线社工的涨薪空间,并且在续签条件中注明一线社工年资增长是经费增幅的前提。所以要改革的是整个购买模式———必须把社工的稳定性放到最优先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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