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鲁甸8·03地震灾害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5-09-29 09:38   邵通社区网 投搞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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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全市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我市拟在鲁甸“8·03”地震灾区部分群众安置点开展三区农村社会工作服务,在社区开展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综合服务试点建设项目。现将项目招标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为推进全市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62号)和《昭通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昭通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昭民发〔2014〕31号)要求,我市拟在鲁甸“8·03”地震灾区部分群众安置点开展三区农村社会工作服务,在社区开展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综合服务试点建设项目。现将项目招标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采购目标

整合李嘉诚“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资金和市级福彩公益金,加大全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力度,提升社会工作者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受灾群众、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社会工作综合服务,帮助受灾群众修复灾害创伤,重拾生活信心,重建社会关系,恢复发展生计,促进灾区社会和谐发展;让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少有所学、老有所靠、病有所治、心有所依、事有所照、困有所助”。

二、资金投入

全市拟投入资金210万元。其中:李嘉诚“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资金180万元,拟开展灾后社会工作援助服务项目17个(包含社会组织及人才队伍建设项目2个);市级福彩公益金30万元,拟开展“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综合服务”项目4个。

三、项目设置及服务内容

(一)项目点设置及经费

1.灾后社会工作援助项目(140万元)

在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永善县等4个受灾县区开展“灾后社会工作援助服务”项目15个。具体为:

鲁甸县龙头山镇:灰街子服务点(10万元)、骡马口服务点(10万元)、葫芦桥服务点(10万元)、甘家寨服务点(10万元)、光明村服务点(9万元)、龙头山镇卫生院服务点(10万元)。

鲁甸县火德红乡:李家山服务点(10万元)、火德红社区服务点(8万元)、 南筐村服务点(9万元)。

巧家县包谷垴乡:下大坪(暂定)村服务点(7万元)、红石岩村服务点(9万元)

昭阳区苏家院镇:顺山村服务点(7万元)

昭阳区凤凰办事处:凤凰社区服务点(10万元)

昭通市精神卫生中心:灾害心理援助服务点(12万元)

永善县务基镇:八角村服务点(9万元)

2.社会组织及人才队伍建设服务项目(40万元)

(1)社会组织队伍建设(20万元)

(2)项目督导评估验收(20万元)

3.市级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30万元)

水富县:云富街道办事处新安村服务点(8万元);两碗镇三角村服务点(6万元)。

镇雄县:乌峰街道办事处毡帽营居委会服务点(10万元)、尖山镇服务点(6万元)

(二)社会工作援助内容

1.结合灾区人口规模数量、经济社会条件、民族宗教文化、风俗习惯等因素,以受灾对象服务需求为重点,分类开展好灾后心理社会援助服务、灾区儿童抗逆成长关爱服务、灾区老年群体社会照顾服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培训服务。

2.在贫困地区服务“三留守”人员,由专业社工和志愿者对户对人,为留守妇女儿童和空巢老人、孤儿、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等提供救助专门服务。

3.切实加快推进全市社工组织的培育与发展,通过督导培训、带队培养等方式,培养50—70名本土社会工作人才,孵化培育8—10家昭通本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力争实现培育和初办的社工组织经孵化培育后步入良性发展态势。

4.项目采用以服务社区、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精神病人为载体,每支承接社会组织培养执有全国通用的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人才2名以上。

四、承接主体及条件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原则上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执有社工专业证书,通过昭通市社工孵化基地培训或取得结业证书的专职社工达4人以上);

5.行业管理部门有具体专业资质要求的,应具备相应资质要求;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7.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通过年检、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8.承接的社会组织原则上须按照就地、就近、就便的要求,申报承接项目。

9.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方式

按照云南省民政厅要求,经请示纪委等部门同意,结合昭通实际,我局拟拟委托第三方(或邀请市三纪工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有关专家)于2015年10月9日,在昭通通市民政局进行公开招标(或议标)、完善相关手续,选取实践经验较为丰富的公益社会组织作为项目的承接单位。

六、社会效益

(一)灾后社会群体抚慰

该项目实施后,一是通过开展灾后心理社会援助服务,帮助受灾群众舒缓悲伤、化解焦虑、稳定情绪,修复灾害创伤,重建社会关系,恢复发展生计,提升自助自救与互帮互助能力。二是通过开展灾区儿童抗逆成长关爱服务,帮助受灾儿童青少年排除恐惧心理,消除灾害阴影,恢复正常学习生活,促进儿童权益保护与身心健康成长。三是通过开展灾区老年群体社会照顾服务,帮助受灾老年人重建社会照顾体系,建构物质保障与服务保障、精神慰藉与生活照料相结合的老年人服务机制。四是通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及培训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二)社会组织及人才队伍建设

项目实施后,通过社工组织培育、信息政策咨询、社工组织评估、公益资源整合、公益理念宣传、贫困地区社会创业研究等多位一体的社工组织公共服务,为昭通市的优秀社工组织和社工组织从业人员搭建交流、活动的平台。扶持一批定位前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社工组织,探索昭通市社工组织可持续发展的专业支持体系。

(三)关爱“三留守”人员

项目实施后,可以使服务点的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及精神病患者,真切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也让专业社会工作理念得到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精神得到大力弘扬,促进社区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社会氛围和高尚品质。

七、其他

1.项目实施周期一年。其中,李嘉诚“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项目从2015年6月30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市级福彩公益金项目从2015年10月15日起至2016年10月15日止。

2.请各社会组织提前撰写好项目申报书。

3.原文及项目申报模版见“昭通社区网”(http://www.ztsqw.com/)

咨询电话:0870-2832118 18987029359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443号(昭通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

附件下载:昭通市民政局2015年鲁甸8•03地震灾害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申报书.doc

昭通市民政局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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